航空货物托运小常识

航空货物托运小常识

(一)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1、托运货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进行实名托运。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

2、托运人应当认真填写,对托运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托运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运输条件不同或者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当分别填写托运书。

3、货物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

4、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5、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原包装上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二)非常货主托运零散货物应当交由货运员开箱验视。对无法确定性质的货物,应当提供承运人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非危险品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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