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news
|
锂电池出口海关要求锂电池出口海关要求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的规定,需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锂电池为: 1、锂金属电池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大于1克,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合计锂含量大于2克; 2、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的额定值超过20W·h,对于锂离子电池组,瓦特-小时的额定值超过100W·h。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中2.9.4条款和3.3条款特殊规定230条的要求,以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民航组织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等规定,锂电池交付运输前需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份38.3要求的系列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挤压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等,以确保锂电池运输安全。 因此,对需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锂电池,出口前应当向属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取得《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简称性能单或纸箱证) 由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向属地海关申请,申请前应先取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 性能检验结果单的有效期根据包装容器的材料性质和所装货物性质确定,一般自容器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未在有效期内装运出口,且外包装状况良好,企业可重新申请包装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可继续用于出口,重新出具的《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自检验完毕日期起计算,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Tip:什么是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 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实施代码管理,代码应体现生产企业所在区域的直属海关信息。生产企业代码由大写英文字母C(代表“Customs”)和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阿拉伯数字代表企业所在区域的直属海关(如52代表黄埔海关),后四位阿拉伯数字0001-9999代表生产企业。 TIPS:申请性能单时需要提供MSDS、UN38.3、运输鉴定报告、工厂的商检注册号、采购合同及锂电池样品。 |